来源:广州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发布日期: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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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监测工作概况
第一节 大气环境
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采样点,全区共设空气自动监测站8个,分别在蒲州子站、横沥中学子站、麒麟中学子站、东涌子站、沙螺湾村子站、十八涌子站、南沙街子站和榄核子站。
降尘和硫酸盐化速率监测点设在南沙资讯科技园会议培训中心、新垦城管中队楼顶、横沥中学致善楼楼顶、黄阁镇政府饭堂楼顶。
另外,环境空气中的重金属铅、汞、砷、镉、铬、六价铬设点在榄核镇广场路170号。
第二节 地表水环境
2021年监测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为沙湾水道黄阁水厂水源和沙湾水道东涌水厂水源,监测的乡镇饮用水源有广州市根和自来水有限公司吸水点、广州市东泉供水有限公司吸水点和广州市榄核自来水有限公司吸水点。
2021年河流监测包括南沙区蕉门水道、小虎沥水道、凫洲水道、洪奇沥水道、沙湾水道、骝岗水道、西沥水道和虎门水道。
第三节 声环境
按照广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布点要求,南沙区设有13个1平方公里的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
南沙区的交通噪声2021年设交通噪声监测点12个,监测路段全长91743米。
第二章 污染源
表 1 南沙区重点工业企业三废情况一览表
第三章 环境质量状况
第一节 大气环境质量
2021年,南沙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3.58,同比上升5.3%,空气质量有所变差;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1天,达标天数同比减少了1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5.2%,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类别分别为:优158天,良153天,轻度污染48天,中度污染6天,未出现重度以上污染。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9.4%;PM10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12.5%;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4.8%;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9.1%;臭氧(第90百分位浓度)浓度为1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3.1%。
降尘年均值为2.3吨/平方千米•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8.0吨/平方千米•月)。
硫酸盐化速率年均值为0.19毫克SO3/100cm²•碱片•日,达到国家推荐年平均值标准(0.25毫克SO3/100cm²•碱片•日)。
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10、PM2.5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降尘同硫酸盐化速率分别达到广东省和国家的推荐标准,以常规污染物分担率评价,臭氧分担率最高,达29.3%,其次是二氧化氮,分担率为24.4%。一氧化碳与二氧化硫污染最低,分别为7.0%与3.7%。
2021年南沙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0-179,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优的有158天,占43.3%;出现良的有153天,占41.9%。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的天数为48天,出现中度污染的天数6天,分别占13.2%及1.6%,出现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的天数均0天。
表 2 2021年南沙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
图1 2021年南沙区空气质量状况天数分布
第二节 地表水质量
一、 饮用水源
2021年南沙区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乡镇饮用水源地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
表 3 2021年南沙区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二、 主要河流水质
2021年南沙区主要河流水质状况良好。与上年相比,蕉门水道、洪奇沥水道、沙湾水道、骝岗涌、西沥水道和虎门水道变化不大,小虎沥水道、凫洲水道和虎门水道则有所好转。
表 4 2021年南沙区河流水质状况
第三节 声环境质量
一、 区域环境噪声
2021年区域声环境的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9分贝,主要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占46%。与上年相比,南沙区区域噪声变化不大。
二、 道路交通噪声
2021年南沙区道路交通噪声的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2分贝。与上年相比,南沙区交通噪声变化不大。
第四章 工作计划
(一)落实《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落实到具体空间管控单元上面,提升生态环境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与国土空间规划紧密衔接,并运用于项目策划、联合会审、联审决策等平台,为城乡规划、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提供依据,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科学决策,并印发实施《南沙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落实推进《广州市南沙区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 天暨2021-2022 冬春季节强化方案》;继续开展南沙区生态环境质量大数据智能分析研判及精细化管理对策项目;切实落实企业减排应对措施,坚决遏制臭氧和二氧化氮污染。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推进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台账清单,有序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工作;加强河涌水质监测和精细化巡查工作,不断提升河涌水质;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巡查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三)强化建设用地环境管理,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强化建设用地环境管理,探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实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安全利用率达标。
(四)积极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建设办沟通,做好国家三部委领导对南沙开发区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各项建设指标和建设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验收迎检工作,争取南沙开发区顺利通过国家三部委验收,获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授牌。
(五)强化环境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大对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将重点违法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应急管理,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六)推进南沙区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扩大环评承诺制适用范围,跟进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行工作方案》相关工作。
(七)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的融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抓好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教育引导、廉政推动等方式方法,激发全体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八)继续在市、区两级工作对接中推进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探索强化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联动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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